close
長時間不開車 辦停駛可省稅
  • 2015-09-05 01:36
  • 工商時報
  • 記者林淑慧/台北報導 
交通部公路總局昨(4)日表示,車輛如果長時間不使用,可到各地監理機關辦理停駛或繳銷,未使用車輛的時間,就可扣除該月份的牌照稅、汽車燃料使用費,平均1個月可省近千元的費用。 民眾到國外出差或旅遊時間愈來愈長,公路總局官員說,車輛暫停使用或遇到發生事故,車輛一時無法修復,如果懂得辦理停駛,可節省稅費。
 民眾只要持汽車號牌2面(機車號牌1面)、行車執照與身分證正本等證件,即可就近向監理所站辦理車輛停駛;辦理停駛期間車牌必須繳回監理所,民眾若開無牌車上路,將被開罰6,000至12,000萬元罰鍰。 汽機車停駛期間,牌照稅及汽燃費免徵收;以1,801到2,400C.C級距自用小客車為例,每天可省稅費新台幣48元。
 公路總局監理科長林國原表示,1,201到1,800C.C的車輛,1年燃料稅為7,120元,牌照稅為4,800元,如要出國一段時間,長時間未使用車輛的民眾可到監理機關辦理停駛,估一個月平均可省近千元的費用。 依照道安條例規定,民眾如長時間不使用車輛,可向監理機關辦理停駛或是繳銷,停駛最長時間可到1年,1年內可取回原牌照,1年後若無來辦理車牌領回,原車牌就會自動註銷,之後辦理就要領新車牌。

 公路總局表示,民眾如長期間出國或未使用車輛,也可至監理機關申請繳銷,將汽車牌照繳回監理機關,時間可超過1年以上;官員指出,使用註銷,車牌一律要領新牌照,使用對象大多為車行,因車輛眾多,辦理註銷可省大筆相關費用。

arrow
arrow
    創作者介紹
    創作者 Johnson峰 的頭像
    Johnson峰

    Johnson峰的部落格

    Johnson峰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